序号 | 重庆准生证办理须知 | 具体内容 |
1 | 时间 | 在符合法律规定又有意愿近期内生育一孩的重庆育龄夫妇,在怀孕后三个月左右带相关材料可办理准生证。 |
2 | 流程 | 1、准备夫妻双方各自的“婚姻状况证明”; 2、拿女方的“婚姻状况证明”在户口所在地加盖计划生育章; 3、男方的“婚姻状况证明”去男方档案所在地盖章; 4、双方的“婚姻状况证明”拿到男方所在的计生办盖章并领取准生证。 |
3 | 证件 | 1、在街道办事处计生办领取的“生育服务证”表格; 2、女方的1寸免冠照片3张; 3、男女双方证明(初育)加盖公章各一份。 |
4 | 地点 | 1、万州区计生办:万州区鱼泉路243号; 2、黔江区计生办:黔江区行署街668号; 3、涪陵区计生办:涪陵区太极大道东段7号; 4、渝中区计生办:渝中区和平路管家巷9号; 5、大渡口区计生办:大渡口区文体路126号; 6、江北区计生办:金港新区16号11楼; 7、沙坪坝区计生办:沙坪坝区凤天大道8号; 8、九龙坡区计生办:九龙坡区杨家坪西郊路29号; 9、南岸区计生办:南岸区烟雨路410号; 10、北碚区卫计委:北碚区碚峡西路6号; 11、渝北区计生办:渝北区旗龙路6号; 12、巴南区卫计委:巴南区S102与惠东路交叉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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