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情緒因素。男女雙方的情緒關(guān)乎下一代的性別,這個也是早在幾千年前咱們的老祖宗就有論述。男人如果工作壓力太大,往往生女孩;女人生活壓力大,往往也生女孩。這個問題西方也是在上世紀才認識到。 一個俄羅斯科研小組進行了名為“受孕前孩子性別選擇法”的研究,發(fā)表了題目為《物理學家和地質(zhì)學家家庭性別的對比》論文,結(jié)論是:孩子的性別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受孕時刻夫妻雙方的心情和他們內(nèi)心是否協(xié)調(diào)一致。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如果兩口子都想要個女孩,那在此階段可以說基本上都是那些攜帶女性組合的精子得以通過抗原網(wǎng),而那些攜帶男性組合的精子即使生理上完全健康,也過不了抗原網(wǎng)。與此相反,如果兩口子在受孕瞬間都想要男孩,那10個月后就很有可能生男孩。 這種機制也決定了夫妻同房得有所安排,要使雙方體內(nèi)都能形成攜帶男性組合或女性組合染色體組的有利因素。女人的心態(tài)對男人也有很大影響,這一影響還影響到睪丸激素的水平。所以說,未來孩子的性別父母雙方都有責任,而且是同等的。 7、職業(yè)因素。中國傳統(tǒng)位理學認為,人的謀生手段影響后代性別,比如過去認為屠夫、挑夫等容易生女孩,而賬房先生則容易生男孩。這個觀點似乎在經(jīng)過了幾千年后也“被”研究出來了。 西方醫(yī)學研究結(jié)論是:力量型職業(yè),如警察、士兵和飛行員等,如果是男性擔任這些職業(yè),則比較容易生女孩;如果是女性,則相反。如果像工程技術(shù)人員、計算統(tǒng)計人員和其他從事“系統(tǒng)化”腦力工作的人員,如果是男性擔任這些職業(yè),則比較容易生女孩;如果是女性,則相反。 8、命理定數(shù)。中國古代哲學認為:大千世界每年多少男孩、多少女孩出生,是一個定數(shù);每個家族每年多少男孩、多少女孩出生,也是一個定數(shù);每個人一生有多少男孩、多少女孩出生,更是一個定數(shù)。既然是定數(shù),就是說不以人的意志為轉(zhuǎn)移。 我們往往看到,一個家族的某一分支,可能生的孩子男性居多,那就意味著,另一分支生的女性會更多;如果夫妻兩人,曾經(jīng)流過產(chǎn),而命理注定你的第一胎是男孩,那么,此后,你再想要男孩概率就大大降低。更為人們所忽視的是,如果一個男人讓別的女人懷孕流產(chǎn),不論這個流的是男性還是女性,也都會影響到自己老婆的胎兒性別。同理,如果妻子也曾經(jīng)和其他男人懷孕流產(chǎn),那么,也影響了和自己老公的胎兒性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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