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處方眼藥水勿隨便用
我們常接觸的眼藥水大致有三種:一是眼部檢查用,用來散瞳、麻醉:二是處方用,用來治療眼部疾病、感染;三是非處方用這也是我們在藥店和廣告上經(jīng)常見到的一類,無需醫(yī)生開處方。非處方用眼藥水購買方便,但使用的時候缺乏醫(yī)生的指導,眼睛不舒服了就隨手滴一滴,久而久之對眼藥水形成依賴。
“滴上一滴,緩解視疲勞,眼睛不再干澀,脹痛。”廣告上經(jīng)常出現(xiàn)類似的語句,這讓許多人陷入誤區(qū),以為眼藥水無毒無害,可隨意使用。眼科專家卻給出了不同聲音,眼藥水原則上是能不用就不用,尤其是對于單純的視疲勞癥狀,眼藥水不能當成必備品。她說,多數(shù)眼藥水含防腐劑,長時間使用含防腐劑的眼藥水結(jié)果會對眼睛造成傷害,這類眼藥水不宜長期使用。如果眼睛有明顯的干燥癥狀,短期內(nèi)使用是可以的,只是不能養(yǎng)成習慣長期使用。如果眼干,也可以使用人工淚液,能較長時間保持眼表濕潤。
注意:有效期使用期
藥物都有有效期,那眼藥水呢?根據(jù)眼藥水外包裝上注明的生產(chǎn)日期和有效日期,眼藥水一般有效期都會在一兩年左右,但這“有效期”不能當做“使用期”。
我們看到的眼藥水說明書通常都會提醒:滴眼時瓶口勿接觸眼睛,使用后應將瓶蓋擰緊,以免污染。這說明,眼藥水一旦開封,極易在使用和保存過程中被污染,從而滋生安全隱患。所以,眼藥水在開瓶后的使用時間,就不能以外包裝上標注的有效日期為準了。